关于申报2021年山东省 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

2021-06-02点击:[261]

各部门、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

应为我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6.无牵头在研的省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省高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

(二)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1.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

2.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总数应在2人以上6人以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研究内容。研究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鼓励积极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鼓励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及先进医疗器械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四)相关要求。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所在学校能落实青创科技计划研究所需要的科研条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创新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院系遴选

根据申报条件、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院择优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负责人1,615号前报科技处。

(二)学校审核、推荐

根据院系推荐名单组织审核、推荐,根据限额确定最终推选名单。

(三)网上申报

 “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的“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089/)是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各申报团队按申报系统的说明、提示和要求,620号前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



附件:

1.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科技类)

2.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社科类)



滨州医学院科技

二〇二一年

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科学技术类).docx

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人文社科类).docx






上一篇: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