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的通知

2021-06-01点击:[11]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必须在202011月底前已完成验收,且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号)(见附件1)规定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

二、申报流程

学校先统一报送《申报成果基本情况表》,经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同意推荐的成果,后续再填报系统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

请如实填写《申报成果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并于6417:00前将《申报成果基本情况表》纸质版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刘青       电话:6913072   邮箱:bmucgk@126.com 

 

附件:

1.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2.申报成果基本情况表

 

 

               科学技术处

                                        202161

附件1: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pdf

附件2:申报成果基本情况表.doc

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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