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烟台市社科联《关于开展烟台市第 34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烟台市第34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2016年1月1日以来出版和正式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作、古籍整理和注释、通过鉴定的地市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市级领导和县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的智库类成果及入选山东社科论坛论文集的作品等均可申报。不再接受全外文成果的申报。其它要求详见《关于开展烟台市第 34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活动的通知》(附件1)。
同一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级别奖励。
二、申报要求
每位作者只限以第一作者申报一项成果。要注意选准学科门类,共分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应用与科普学科及其他组。
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论文类作品不超过20%,著作、课题、研究报告类作品不超过30%。超标者将取消获奖资格,并通报申报者所在单位。
1、纸质申报材料
(1)成果原件 其中:论文、课题、调研报告、立项通知书、成果鉴定材料、结项证书等原件1 份;著作类需原件2份。杂志原件封面请用铅笔标注参评者姓名及单位以便整理退回。
(2)身份证复印件1份(请注明“烟台市第34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用”及个人联系方式);评审表一式1份(单面打印)
(3)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1 份。1500字以内的申报作品简介、成果复印件(申报作品为著作的,提供图书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和 CIP 数据核字号验证查询结果;申报作品为论文的,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的复印件;申报成果为课题的,提供课题结项证书、立项通知书、结项报告、鉴定材料的复印件;申报成果为调研报告的,提供调研报告批示及内容复印件)、成果支撑材料。请按顺序左侧装订,与申报成果无关的材料,请勿装订在内。
文本复制检测报告。提供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单位公章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全文标明引文)。注意数据库涵盖和时间范围。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文件袋装放,封面粘贴《申请卡》(附件5)。
2.电子材料
上述所交纸质版材料均需要提供电子版(pdf格式),请按照作者实名进行命名。
三、申报程序
(一)部门、学院审核
各有关部门、学院应按照申报要求对所在单位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严格形式审查。奖励申报汇总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与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一并报科研处成果科。
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下午4点。
(二)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网上审核和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评审后上报。
联系人:刘青
电 话:63072
附件:
1.烟台市第33次社科奖评选通知
2.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3.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4.评审表填写示例及规范
5.申请卡
科学技术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