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1-03-30点击:[150]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我校未按期结项的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01年至2015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清理截止期为2021731。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在清理期限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申请延期最多半年。

二、从今年4月开始,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对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将严格按照立项要求的计划完成时间进行管理。2016年(含)以后立项的项目,最多申请延期两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半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一年。 

三、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做终止处理。被终止执行项目的结余资金、被撤销项目的已拨资金以及相应的匹配资金,应当按原渠道退回。凡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四、即日起请使用2021年新版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和结项鉴定审批书用。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有关项目负责人,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立项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研究任务、拿出最终成果,并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逾期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63322

 

 附件:

1.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21年版)

2.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1年版) 

  

 

 

科学技术处

2021330

附件:1.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21年版).doc

      2.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1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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