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科研成果管理,完成相关信息上报工作,现将2020年度科研成果信息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及类型
(一)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批、发表的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发明专利等。
(二)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未统计过的科研成果。
二、信息填报与审核流程
本年度科研成果信息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
(一)个人填报
个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个人资料”、“科研项目”、“科研成果”、 “科研获奖”、“知识产权”五个版块的栏目内容,各栏目填写需真实全面、准确无误。并将相应支撑材料原件交所在部门、单位、院(系)审核。个人填报时注意以下事项:
1.论文填报时,请注意确认正确的“刊物类型”。
2.论文、著作、获奖成果填报时,请按位次顺序填报全部完成人。SCI/SSCI论文成果的参与发表人员也需在相应位次处进行填报。3.SCI/SSCI收录论文填报时,请在“备注信息”的“备注”处填写中科院分区情况,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公布的中科院分区表的大类分区为准。中科院分区表查询网址http://tsg.bzmc.edu.cn/zxzy/qkfqb.htm
4. SCI/SSCI、CSSCI、CSCD、《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等收录的期刊论文,请在“备注信息”的“论文摘要”处填写200字以内的中文成果简介。
5.论文、著作及奖励填报时需上传电子版附件。论文附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正文;著作附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及正文;奖励附件为获奖证书。
6.请认真填写论文发表时间,以正式发表时间为准。
中科院分区、论文简介和附件电子版为必填项,若空项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部门、单位、院(系)审核
各部门、单位、院(系)科研系统管理人员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后,需对照成果原件对科研管理系统中“个人资料”、“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知识产权”栏目内容逐一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各部门、单位、院(系)的科研管理人员如实填报《2020年度SCI/SSCI高水平论文成果汇总表》(见附件)。
各部门、单位、院(系)将《2020年度SCI/SSCI高水平论文成果汇总表》及从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各类汇总表格加盖公章后与支撑材料一并交科技处进行审核。支撑材料包括:成果原件、SCI/SSCI收录论文复印件、中科院分区证明(截图复印件)。
(三)学校集中审核(2021年1月18日--1月22日)
学校成立科研成果信息审核小组,对各单位已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材料集中审核。原件待审核后当场退还。人员审核范围与人事处提供名单一致。 学校审核工作将于1月22日下午4点截止。
三、填报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科研成果信息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科研成果信息填报、审核工作,科技处已对科研管理系统人员信息数据库、期刊库进行更新,实现了人员、单位信息与人事处信息一致。请各部门、单位、院(系)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安排专人负责,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地对待科研信息填报、审核工作,尤其是在成果申报范围、完成人员及作者排序方面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联系人:刘青 电话:63072
附件:2020年度SCI/SSCI高水平论文成果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