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往年工作惯例,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提高申报质量,做好相关申报材料准备,现启动2021年度省社科优秀成果奖预申报工作。参照往年工作要求(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尚未申报过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人文社科类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科普读物和省部级以上结题项目等)均可申报。具体要求可以参照2020年发布的《关于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附件1)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 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
二、申报要求
除应符合《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论文所在刊物应为B类(北大中文核心和CSSCI扩展库)及以上。
2.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和课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深度挖掘科研成果,积极组织申报。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2020版)(附件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科学技术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预审,以帮助完成人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
联系人:刘青 电话:6913072
邮箱:bmucgk@126.com
附件:
1.关于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仅供参考)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2020版)
3.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