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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08浏览次数:159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往年工作惯例,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提高申报质量,请部门、单位、院(系)参照2020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要求,提早准备材料,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型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每年度评审一次,它包括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山东省自然科学奖、山东省技术发明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申报要求

参照2020年提名工作要求,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除应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已进行成果登记。

2、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正式发表满两年。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在我省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两年。

3、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30%

4、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提名。

5、本年度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每人限申报一项。

6、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获国家、山东省或其他省部级政府奖励项目中使用过。

7、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8、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三、申报准备材料

1.提名自然科学奖需提交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

2.提名科学技术奖需要提供应用证明。

具体申报要求须按照2021年度的上级申报通知执行。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充分挖掘优秀科技成果,整合资源,加强合作,积极申报,为做好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并于1220日前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拟申报项目(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刘青       电话:6913072

邮箱:bmucgk@126.com 

附件: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拟申报项目(人选)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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