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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第四批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56

各部门、单位、院(系):  

   科技成果统计是科技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掌握科技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及滨州市科技局的有关通知,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第四批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科技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20171125日至20201125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由省内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准备申报2021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滨州市科技奖等奖励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有转化需求的项目务必要填写《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附件1);作为重大科技成果推荐上报的项目需要填报《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2)。

二、登记程序与要求

科技成果登记和统计工作按国家科技部要求,统一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统计软件,操作程序如下: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软件后根据操作说明填报、导出个人的所有成果由登记系统导入合并为一个“CGSBQY-姓名-部门.ZIP”压缩文件。系统填报时请参考《成果登记系统填报注意事项》(附件3)。

请各学院于121日前将压缩文件发至科技处成果科邮箱。

学校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在线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并提供证明材料(项目下达单位出具的验收、结题、评价证书等资料)电子版及复印件1份。

 

联系人:刘青      电话:63072    

邮箱: bmucgk@126.com 

 

附件:

1、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

2、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

3、成果登记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四批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5、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10.0

  

                  

 

                                   科学技术处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