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现将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提名部门、 单位、院(系)对本单位(本人熟悉领域)拟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优秀项目(人选)进行组织和遴选,原则上提名国家科技奖项目应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请参考国家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申报书内容格式(见附件),完成提名书初稿,相关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可暂不提交。请于2020年12月4日前将纸质版提名书4份(可暂不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和电子版送至科学技术处1321房间。
请各提名部门、 单位、院(系)充分挖掘优秀科技成果,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坚持优中选优,提高奖励提名数量和质量,按照有关时间节点组织好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
联系电话:刘青 6913072
附件:
1.国家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书参考格式
2.国家自然科学奖提名书参考格式
3.国家技术发明奖提名书参考格式
4.国家科技进步奖提名书参考格式
5.国际科技合作奖提名书参考格式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