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卫健委《关于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鲁卫函〔2019〕39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本次项目申报不需对项目进行查新。
2. 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3. 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4. 严格按照受理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5. 直属附属医院作为独立申报单位从本医院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2. 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3. 正在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已通过其它渠道立项的项目;
5、中医中药类项目。
6、由于此项目属于自筹类型(学校资助1万元),新引进人员获得科研启动基金的不预受理。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和书面申报(可从申报系统下载后填写)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申报:请严格按照申报书中“填写说明”撰写申请书,于11月22日前登陆“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域名:http://www.sdwskj.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账号从科研处申请,项目上传成功后下载正反打印),同时报送纸质版。
2、相关学院审核、汇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1份,11月22号前报科研处。
3、学校审查。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申报者统一推荐。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崔大鹏;联系电话:6913071;byjhk@126.com
附件: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3.2019 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