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04-29点击:[4]

各部门、院()

根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的部署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启动2019年度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要求

各部门、院()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的各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掌握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工作安排

1.各部门、院()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组织对本部门、院()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2.各部门、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学校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部门、院()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逐项检查并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适用于所辖实验室相关检查内容项目),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附件2)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并由各部门、院()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自查自纠报告和工作总结情况请于5101700之前统一交至科研处1317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德胜,联系电话:6913322

  箱:bmuskk@126.com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上级立项科研创新平台一览表;

 

科研处

                               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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