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题以《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为依据。除个别专项有特殊规定以外,《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条目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不是具体题目。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今年设立的专项类别较多,请认真阅读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注意对申报者(年龄、学位、职称、已承担项目等)以及项目研究时限、结项成果形式等的具体要求。
3、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的不限项申报项目有:(1)新时代文明实践研究专项;(2)平安山东法制山东建设研究专项;(3)山东人才发展研究专项;(4)中共山东省地方党史研究专项;(5)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6)审判研究专项。限项申报的项目有:(1)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2)党的创新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3)干部政德教育研究专项;(4)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5)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专项;(5)省社科规划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6)社科普及应用研究专项。
4、本年度专项经费来源由各合作单位资助。除有特别规定外,一般项目经费为2—3万元。本年度研究专项不设自筹经费项目。
5、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均可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通知文件发布之日)。已申报同年度其他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能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研究专项。
6、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19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专项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7、项目需要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dsk.sdchina.com/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确定为学校推荐项目的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8、请务必下载使用2017年版的申请书和活页。申报课题《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9、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活页》和《申请书》(一律用电脑填写,A4纸双面印制;活页1份,申请书1份)。
10、学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06日上午9点,逾期不予受理。对于限项专项各部门、单位、院(系)每类原则上限报1项(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专项,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限报两项);对于不限项专项自由推荐。请各部门、单位、院(系)严格按照申报时间,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送至科研处。
联系 人:林栋;
联系电话:6913322,邮箱:bmuskk@126.com。
附件:
1.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17年版)
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2017年版)
4. 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5.2019年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科研处
2019年4月17日
- 附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