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教〔2017〕29号)和《关于印发〈烟台市知识产权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烟知〔2017〕75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受理的范围及条件
(一)本次资助针对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授权的国内职务发明专利,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且注册地址为烟台,实用新型专利不在本次资助范围内。
(二)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现已获得授权,并仍维持有效的国内职务发明专利。
二、申报与受理
(一)申报材料
提交发明专利证书扫描(电子版)及复印件两份;职务有效专利资助项目要同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年费收据发票复印件一份,填写《烟台市专利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申报时间
申报人需准备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日前交至科研处科技开发科,并将电子版同时发至科技开发科邮箱:bmukfk@126.com。
由于专利资助工作涉及老师们的切身利益,所以各部门、院(系)、老师要高度重视,尽早组织材料的申报。
联系人:刘俊杰
电 话: 63372
科研处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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