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18年度校级科研计划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与条件
(一)学校校级项目包括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和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滨州医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该基金项目为我校引进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专项科研支持项目,旨在保持其科学研究的连续性,为申报高层次科研课题奠定基础。申报者须为我校新引进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员。
(三)学校本部仅组织申报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再申报科研计划一般项目。
(四)在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工作的教职工依托所在医院申报。申报的校级科研计划或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批准立项后,课题经费由所在医院参照学校项目计划下达文件予以拨付和管理。
(五)医学人文基地项目。医学人文研究中心招标项目,重点支持基地招标项目的申报。招标项目指南见附件3。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项目类别中注明“科研启动基金或一般项目、基地项目”,提交纸质版申请书1份(双面打印)及电子版,于12月25日前报所在院(系)或附属医院。
(二)院(系)评审推荐
附属医院等负责对本单位或依托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一般项目进行评审、推荐。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审核后直接报送。
项目汇总表(附件1)、申请书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1份于12月27日前报科研处计划管理科(联系电话:6913071;E-mail:byjhk@126.com)。
(三)学校审核立项
学校组织专家对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拟立项项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附件:
1.2018年度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2.校级科研计划申报书
3.医学人文研究中心项目招标指南
- 附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