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组织申报烟台市第31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11浏览次数:57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烟台市社科联《关于评选烟台市第31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烟社字〔2018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烟台市第31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出版和正式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作、古籍整理和注释、通过鉴定的地市级及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入选山东社科论坛论文集的作品等均可申报。不再接受全外文成果的申报。其它要求详见《关于评选烟台市第31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附件1)。

同一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级别奖励。

二、申报要求

每位作者只限以第一作者申报一项成果。要注意选准学科门类,共分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应用与科普学科及其他学科组。

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论文类作品不超过20%,著作、课题、研究报告类作品不超过30%。超标者将取消获奖资格,并通报申报者所在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者在925日至1010日内,登录烟台市社会科学管理系统(http://219.231.223.76/ytsk/login)填报个人信息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我的学术库栏目填写本人的学术成果信息,并对拟申报成果填写1500字内的作品简介。审核通过后,导出《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和申报信息卡。

申报人将《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见附件2),上传文件命名为:烟社科奖--姓名--评审表,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报奖内容均以科研管理系统上传附件及申报信息为准,纸质申报书需与烟台市社会科学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版内容一致。

(二)部门、学院审核

个人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包括评审表一式2份、成果作品(其中:论文、课题、调研报告需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著作类需原件2份、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查询结果A4幅面复印件1份)、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申报信息卡(系统自动生成)、1500字以内的申报作品简介1份。(详情见附件1

各有关部门、学院应按照申报要求对所在单位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严格形式审查。奖励申报汇总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与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一并报科研处成果科。

截止时间:20181018日下午4

(三)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网上审核和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汇总上报。

 

联系人:李淑翠

  话:63072

 

 

 

 

附件:

1. 关于评选烟台市第31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 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3. 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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