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项目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
2、今年设立的专项名目较多,请认真阅读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注意对申报者(年龄、职称、已承担项目等)以及项目研究时限、结项成果形式等的具体要求。
3、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的不限项申报项目有:(1)干部政德教育研究专项;(2)财政研究专项;(3)山东人才发展研究专项;(4)中共山东省地方党史研究专项;(5)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6)旅游发展研究专项;(7)审判研究专项。限项申报的项目有:(1)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2)党的创新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3)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专项;(4)齐鲁文化走出去研究专项;(5)互联网发展研究专项;(6)山东传统艺术传承与创新研究专项;(7)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8)社科普及应用研究专项;(9)金融研究专项;(10)会计研究专项;(11)外语研究专项。
4、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由各设立项目单位和省社科规划办资助。除有特别规定的外,一般项目经费为2—3万元。本年度研究专项不设自筹经费项目。
5、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均可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通知文件发布之日)。有延期未结项厅局级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此次专项,已申报同年度其他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能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研究专项。
6、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18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专项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7、项目需要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dsk.sdchina.com/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确定为学校推荐项目的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8、请务必下载使用2017年版的申请书和活页。
9、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活页》和《申请书》(一律用电脑填写,A4纸双面印制;活页1份,申请书1份)。
10、学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点,逾期不予受理。限项专项各部门、单位、院(系)每类限报1项;不限项专项自由推荐。请各部门、单位、院(系)严格按照申报时间,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送至科研处。
联系 人:陈从显;
联系电话:6913322,邮箱:bmuskk@126.com。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17年版)
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2017年版)
4. 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5.2018年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科研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