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近日正式发布,为提前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撰写、审核与上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
1、项目指南新增“科研诚信须知”,对个人信息、课题研究内容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诚信要求,并对申报人、参与者及依托单位科研失信行为提出了具体惩戒措施。
2、“预算编报须知”对申请人编报的直接费用范围作了具体说明,并对其中的《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作了具体说明,以便更好指导依托单位和申请人编报有关预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提高到25万元左右,面上项目资助强度提高到60万元左右。
3、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附件2),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共有化学科学部(调整较大)、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管理科学部涉及申请代码调整,具体参照指南。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见国家基金委网站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index.html)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申请人员登录ISIS系统(无账号人员请向所在学院教科办申请账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依托合同、论文等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三、申报安排
1、院(系)审查
申报人务必于2018年3月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正反打印)、形式审查表1份报所在学院,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按要求审核《审查表》(附件1)、《申请书》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于2018年3月8日前报科研处。
2、学校集中审查
2018年3月9日-10日,科研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审查表》、《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2018年3月14日前送报材料。
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十三楼1317室
联系人:崔大鹏; 联系电话:0535-6913071; 15854544946;E-mail:byjhk@126.com
附件: 1. 形式审查表
2.依托申请合同书
3. 申报汇总表
4. 医学伦理委员会证明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 附件【2018申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