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根据《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奖励包括滨州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进步奖2个奖项。
已获厅局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已申报烟台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申报滨州市科学技术奖。
支撑报奖的论文刊出(论著出版、专利授权)年限确定为200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只提供论文刊用证明或专利申请书无效。
科学技术进步奖为已通过鉴定(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项目。
科学技术最高奖等其他要求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形式审查与修改,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汇总后报科研处成果科。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7月31日。
联系人:刘俊杰
电 话:63372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7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手册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