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烟台市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6-01点击:[3]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和《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度烟台市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奖条件

报奖专利应当符合《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和《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2017年度烟台市专利奖申报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被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20161231日前(含1231日)已获得专利权,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

(二)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需提供企业和滨州医学院财务处出具的证明),拥有良好发展前景,具有高质量、高稳定性;

(三)应当是符合“办法”规定地域条件的专利权人的原始专利,排除受让专利;

(四)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五)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不得申报;

(六)已经获得国家和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专利奖,以及获得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不再参评。

二、报奖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烟台市专利奖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

(一)申报书,主要包括:报奖专利基本信息、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评价材料、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材料、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等内容(见专利奖申报系统);

(二)附件,主要包括:《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和《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所规定条目的证明材料;其中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并提交上年度完税证明,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三)报奖专利需提交2017年度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或可以证明专利权维持有效的缴费证明;

(四)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另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五)其他有助于评价专利的证明材料如专利分析报告等,附件总数要求不超过100页。

三、报奖程序

2017年烟台市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均在网上通过“烟台市专利评奖系统”完成。评奖系统可通过评奖系统界面(http://218.56.33.71:8081/xmsb/)登录。

(一)材料初审

各部门、单位、院(系)将符合报奖条件的专利进行汇总,并于6月7日之前将名单交至科研处科技开发科。

(二)网络申报

申报者在材料初审通过后,登陆烟台市专利评奖系统,凭账号及口令登入(账号及口令请联系科研处科技开发科),填报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网络填报时间为2016531日至615日,逾期评奖系统“申报单位/人”身份功能关闭,不接受申报。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和《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以及操作系统的相关内容,准确把握条件,认真填写核实材料,按时组织申报。

联系人:刘俊杰

  话:63372

  箱:bmukfk@126.com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2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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