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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92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科协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第十一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署名单位应为“滨州医学院”,同时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科学方面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填写《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第十一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附件材料一览表》(附件3)一式三份; 有关证明材料一份(请按一览表顺序提供复印件)。

   (二)部门、学院审核

    各有关部门、学院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形式审查后,对于符合推荐条件的,原则上只能推荐1人。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前。

   (三)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形式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经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

联系人:刘俊杰

电  话: 63372

电子版发至邮箱:bmukfk@126.com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3、《第十一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附件材料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