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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校级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17-04-07浏览次数:187

各有关学院:

2013年度校级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建设已经期满,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滨州医学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滨州医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滨医行发〔2012100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关于公布2013年度滨州医学院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青年骨干教师评审结果的通知》(滨医行发[2013]89号)中公布的7位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4个创新团队(附件1)。

二、考核工作安排

(一)填写期终总结报告

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负责人分别填写《滨州医学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总结报告》(附件2)、《滨州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总结报告》(附件3),连同支撑材料一起于2017421日前报所在学院。

(二)学院考核

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所在学院依据“滨医行发〔2012100号文件”要求,结合计划实施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意见,于2017427日前将学院考核意见,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三)学校考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对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进行考核,形成考核结果,上报学校研究审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核落到实处

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次考核验收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以“考核”促建设,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对照落实指标任务

各有关学院要认真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对照建设目标、研究任务进行认真总结,严格标准,深入自查,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表格。

(三)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各有关学院要认真总结建设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形成良好的长效工作机制。

      

联系人:陈从显

联系电话:6913322 ;邮箱:bmuskk@126.com    

附件:     

1. 2013年度校级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名单

2. 滨州医学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总结报告

3. 滨州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总结报告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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