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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滨州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2浏览次数:55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充分调动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根据《滨州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1042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2017年毕业年级学生除外。

(二)项目实施周期12年,申请人未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三)课题组至少由3人(含3人)组成,并且必须有1名责任心强、专业相关的指导教师(副高或硕士以上学位),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指导。指导教师只能指导1个课题组。未结项的课题指导教师不能再作为本年度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

(四)申报人及成员仅参加1个课题组,且仅能申报1个项目。

(五)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最终形成可考查的研究报告、论文、发明、设计制作等。

 

二、申报内容

创新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科技和社科类项目。具体资助范围为:

(一)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含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二)开放实验室、研究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三)学生承担的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学生围绕一项具有市场前景(可能研究发现的)的产品或服务方向、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等制定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创业计划,以吸引风险投资,并投入实际(模拟)运作。

(五)以学生为主完成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的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六)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滨州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申请书》,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并与电子版一同报所属院(系)团总支,申请书文件名格式:学院名称--申请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

(二)院(系)审核、汇总,进行评审推荐,并将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后上报科研处,作为学校审核立项的参考依据。申报书、汇总表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130日前报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bmuskk@126.com。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院(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二)广泛发动。各院(系)要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激发学生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创新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为大学生科技创新、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三)规范管理。各院(系)要增强管理意识,明确申报要求,规范申报流程,确保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的整体质量;要加强对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监督,加强指导检查,逐步完善基金项目的档案建设,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水平。

 

附件:1. 滨州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申请书

  2. 2016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