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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滨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20浏览次数:48

各部门、单位、院(系):

2016年度滨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滨州市实际出发,侧重对滨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及重点领域重要问题的研究。增强课题研究的实用性、前瞻性、创新性,引导社会科学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要求

2016年度滨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申报者,应立足滨州具体实践,结合自身优势,从以下方面选题申报:

1、围绕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聚焦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储备性研究;

2、围绕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公共政策等,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

3、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实践,进行经验总结提炼,开展规律性研究;

4、围绕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增强率先发展动力,贯彻协调发展理念、构筑均衡融合发展新格局,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展现生态滨州新形象,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塑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开创文明和谐新局面等一系列重大理念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度研究。

5、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加强研究,为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献计出力。

6、所有选题要突出应用性,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和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凡属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课题不列入本次征集范围。同时,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其他课题攻关项目重复。

三、课题申报与管理

1、申报资格:在滨州市工作或者居住的社科研究者。课题组必须由三人以上(含三人)构成。倡导理论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部门人员联合申报,促进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有在研厅级及以上课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已经申请同年度厅级及以上课题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年度课题。

2、课题分类:根据划拨经费情况分为资助类课题和自筹类课题两种。资助类课题立项后,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分期拨付。

3、成果形式:申报项目的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和专著为主。为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的结项工作,课题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或专著进行鉴定的同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的或者有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4、课题结项: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完成时间原则上为1年(部分内容容量大而且复杂的课题的完成时限可以延长到2年。起始时间以立项通知时间为准)。为保证研究质量,最终研究成果需经过市级以上社科查新机构查新合格后方可申请结项。成果鉴定由课题申报者填写《滨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由市社科联负责组织专家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

四、其他事项

1、学校受理申报时间为2016830,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部门、单位、院(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将《滨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申请书》(A4纸打印18份)、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bmuskk@126.com

 

联系人:陈从显;

联系电话:6913322

 

 

 

 

科研处

201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