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根据《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奖励包括滨州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3个奖项。
支撑报奖的论文刊出(论著出版、专利授权)年限确定为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只提供论文刊用证明或专利申请书无效。
自然科学奖须是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列入国家、省(部委)计划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且在2016年7月5日前完成成果鉴定、验收或结题;需提供至少1篇代表性的SCI收录论文或者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者提供至少一部正式出版的论著;每篇代表性论文应提供JCR期刊分区和他引检索报告;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其整体技术转化应用需在一年以上;需同时提供至少一名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同学科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独立推荐意见。
科学技术进步奖为已通过鉴定(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5日)项目,申报需提供三家县级以上党政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其它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16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
已获厅局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已申报烟台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申报滨州市科学技术奖。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人根据2016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填写说明认真完善申报材料,并将推荐书、成果简介和汇总表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前分别命名为成果名称简称+推荐书/成果简介/汇总表)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报奖内容均以科研管理系统上传附件及申报信息为准,纸质申报书需与系统上传电子版内容一致。
具体格式和要求参见附件2和3。
系统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下星期一)16点。
(二)纸质材料上报
纸质材料的推荐书及支撑材料需装订成册。支撑材料按说明要求排序。上报份数:科技进步奖一式一份,自然科学奖一式七份(另需提供该项目滨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材料一份),最高奖一式九份;以上纸质材料需含原件一份,其它为复印件。
请各学院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形式审查与修改,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汇总后报科研处成果科。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7月20日。
联系人:李淑翠
电 话:63072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6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手册
附件3:推荐书模板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