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按照《滨州医学院纵向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5〕99 号)、《滨州医学院科研启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06〕9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2016年到期科研课题过程管理,确保各类科研课题按时结题及完成质量,请课题负责人参考各级各类课题的结题条件做好课题的中期检查及课题的后期研究。
一、检查范围
学校文件下达的2016年到期的各级各类在研科研课题(含2016年以前到期未结题项目)。
二、检查程序
1.个人填报。课题负责人应填写《滨州医学院科研课题进展报告书》(简称《进展报告书》)纸质版一份,并论文成果标注首页等纸质版报所属部门、院系。
2.学院汇总、审查。《进展报告书》、《汇总表》须经单位盖章后,把《进展报告书》、《汇总表》电子及纸质版6月12日前报科研处。
3.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审核《进展报告书》,并与相关课题组交流,听取课题完成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共同探讨解决办法,以便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课题,争取高层次科研奖励。
三、结题条件:
1、国家基金按照项目计划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发表课题相关sci论文、取得相应的专利及成果等;
2、省基金需完成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主要成果指标为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已取得专利等。
①重点项目结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至少有四篇文章被SCI、EI、MEDLINE、CSSCI收录;
* 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六篇以上。
②面上项目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至少有两篇文章被SCI、EI、ISTP、MEDLINE 、CSSCI收录;
* 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四篇以上。
③青年项目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至少一篇文章被SCI、EI、ISTP、MEDLINE、CSSCI收录;
* 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三篇以上。
④ 联合专项项目结题条件参照面上项目执行。
3、校级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经费30万元项目,参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结题标准执行;资助经费10万元的项目,参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结题标准执行;资助经费3~5万元项目,参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结题标准执行。
其他厅局级项目结题条件参照项目合同书具体要求。
四、联系方式
图书办公楼十三楼1317室
联系人:崔大鹏、陈从显;联系电话:63071,63322
电子邮箱:byjhk@126.com,bmuskk@126.com
附件:1. 科研课题进展报告书
2. 进展情况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 附件【附件1:项目进展报告书.docx】
- 附件【附件2:进展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