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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草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4浏览次数:57

226,《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经省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即将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施行。

《办法(草案)》的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专利纠纷的处理和调解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法(草案)》明确了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受案范围。通过委托执法的形式赋予了县(市、区)人民政府专利行政处理和调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纠纷的职能。规定了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

《办法(草案)》进一步规范了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的有关程序;对展会期间和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纠纷处理进行了特别规定;明确了专利行政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当事人隐瞒、伪造、转移、毁灭与案件有关的证据的行为、拒不从展会上撤出认定侵权展品的行为以及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者拒不对侵权产品相关网页采取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等措施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