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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3浏览次数:69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支持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为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基础。根据科学发展和管理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

一、关于项目申请

()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每年1月发布《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引导申请。

 () 当年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一般自当年3月初开始,3月中旬截止。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集中接收期间设立“集中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集中接收组),负责接收申报材料。

  () 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

  随时受理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年度项目指南》、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 申请书全部在线填写,申请人应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二、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可从ISIS系统下载填写),通过个人账号、密码登录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

三、项目结题报告:每年年底资助期满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科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和一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结题报告中使用“成果在线”系统的在线演示及帮助手册见ISIS系统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