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审核与上报工作的通知

2016-01-19点击:[3]

各部门、单位、院(系):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于近日正式发布,为做好我校2016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撰写、审核与上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本《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index.html)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申请人员登录ISIS系统(无账号人员请向所在学院教科办申请账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合同书、论文等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三、申报安排

1、院(系)审查

申报人务必于20163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正反打印)、形式审查表1份报所在学院,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按要求审核《审查表》(附件4)、《申请书》和《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于201637日前报科研处。

2、学校集中审查

201637-10日,科研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审查表》、《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2016314日前送报材料。

 

四、申报地点

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十三楼1317

联系人:崔大鹏; 联系电话:0535-691307115854544946E-mailbyjhk@126.com

 

 

附件:1. 2016年医学科学部及生命科学部指南说明

2. 形式审查表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申请合同书

4. 申报汇总表

      5. 医学伦理委员会证明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〇一六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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