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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15-12-22浏览次数:89

 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院(系):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3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课题资助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三、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指标分配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4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项目预期成果形式建议选择1种,便于结项,预期完成时间建议3-5年,避免立项后不能按时完成。

(二)请各部门、单位、院(系)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开展项目的内部汇报指导,提高标书质量,择优推荐,于201512319:30前将申报材料(包括其电子版)汇总后报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校将邀请专家评审推荐,被推荐的材料按要求上报。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1份,《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申报一览表》1份。

联系人:陈从显; 

联系方式:6913322E-mailbmuskk@126.com

附件:

1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201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