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级重点实验室(基地)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5-06-16点击:[3]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上级重点实验室(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发挥上级重点实验室(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参照《关于对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进行督导调研的通知》(鲁卫科教合作函〔201511号)要求,决定对天然药物重点实验室等13个上级重点实验室(基地)进行期中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管理体制机制情况,经费保障情况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

(二)面临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客观分析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遇到问题,针对问题,查找分析原因,研究制定举措,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检查对象

省卫生计生委(原省卫生厅)公布的8个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1个省首批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省卫生厅公布的3个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省科技厅公布的1个省市共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听取实验室建设与发展情况的汇报;与实验室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座谈;实地查看实验室的科研、实验技术条件和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反映(实验室)建设成绩的技术资料或证明、管理制度与档案等。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学院根据督导调研内容,对本学院的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二)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要如实填写《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建设进展情况表》(见附件2);其他上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填写《上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表》(见附件3)。同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

(三)学校将组织上级实验室(基地)建设与发展情况汇报会,请预先准备汇报PPT15分钟),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请各有关学院于625日前,将如下材料交至科研处:1、各实验室建设进展情况表的纸质版1份(A4纸,双面)及电子版;2、建设进展情况表所填内容的支撑材料1套(电子版);3、本学院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情况总结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联系人:陈从显;联系电话:6913322    

E-mail:bmuskk@126.com  

      

附件:1.上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名单

  2. 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建设进展情况表

3. 上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表

      

      

      

科研处

2015615

      



附件【附件3 上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表.docx            

附件【附件1 上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名单.docx          

附件【附件2 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建设进展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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